著作财产权86-755-82143181
1.一般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1)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2.特殊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
(2)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护期。
(3)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5)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6)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7)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 期限为50年,截止于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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