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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更新时间:2016/12/27 18:56:44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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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股东与公司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注册股东: 一般而言,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以其出资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以公司名义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个人情况及其出资等法定事项。股东名册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确认股东身份。任何向公司出资的人只有在其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时,才能成为公司注册股东。公司只与公司注册登记在册的股东打交道。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时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登记于股东名册,否则受让人不得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仍以原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为准。
(三)股东的权利:指股东因为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权利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1、自益权:股东为自身利益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如:
股息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2、共益权: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1) 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2)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 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4)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股东的义务
1、 公司注册股东出资义务
2、 股东在公司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3、 遵守公司注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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