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年审年报86-755-82143181
香港公司在港成立时间起到一年,每年必须向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申报并续证一次,此费用随政府的调整而浮动。香港公司年审年报需及时办理,否则会产生高额罚款。
一、税务局逾期年审的罚款
香港公司须在成立为法团之日的最近周年日起一个月内缴交商业登记费,超过指定缴费日后罚款300元/年;
除了缴交商业登记署的罚款外,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可处罚款港币1,000元起。
二、注册处逾期年报的罚款
香港公司须在成立为法团之日的最近周年日起计42天内递交周年申报表,逾期按《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缴交注册处罚款:
1、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870元
2、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1,740元
3、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2,610元
4、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 3,480元
三、特别提醒:
除了缴交以上罚款外,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未按时递交周年申报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日。未按时缴交商业登记费,每次失责罚款hkd1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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