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咨询热线86-755-82143181
须交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附英文或德文译文):
1、一份用计算机填写完整、亲笔签名的在线申请表,附两张白底近期证件照(一张贴于申请表照片栏)和一份补充声明书。
2、亲笔签名的护照(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及其照片页复印件一份。不接受自签发日算起使用超过十年的护照。护照上必须至少尚有两张空白页。非中国籍申请人另交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证。
3、邀请人签名并附一份邀请人护照复印件的详细邀请函(写明居留地址、目的和时间等)。如邀请人不是德国公民,须另附其德国居留许可复印件一份。如邀请人在中国居住,须另附其最近一次的中国居留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德国探亲访友签证旅费证明
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 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如果经济担保人与邀请人不是同一个人,须另交经济担保人的护照(照片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如经济担保人不是德国公民,须另交其德国居留许可复印件。如经济担保人在中国居住,须另交其中国居留许可证复印件。也可自己承担旅费(标准:每天约50欧元)。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5、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如由银行确认的最近的对账单、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能显示款项存取的存折、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房产证等)。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6、入境后医疗保险证明(见旅行医疗保险信息须知)
7、中国籍申请人提交:
7.1户口簿
7.2暂住证
7.3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如为探亲)
8、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工资、休假天数、保留职位的准假证明:证明中须列出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退休人员提交退休证。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公函。
9、未成年人另交:
9.1在一家德国驻外使/领馆亲笔签署或经公证的父母双方同意赴德声明,附英文或德文译文;
9.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出生公证书,附英文或德文译文;
9.3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法院关于子女监护权归属的档或没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同意子女赴德的声明公证书)原件,附英文或德文译文。
签证登尼特公司联系我们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0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