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尼特秘书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8/9/12 18:44:10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1331

公司注册86-755-82143181

 

第四节  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一、 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的概念
  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注册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一)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二) 资本募集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来筹集公司资本。任何人只要愿意支付股金,购买股票,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资本募集的公开性决定了公司股东的广泛性,同时也决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帐目必须公开,以使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所了解。
(三) 股东出资的股份性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资本要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每个股东所持的股份数额可以不同,但每股的金额必须相等。公司资本的股份化,不仅适应了其发行股份的需要,而且也便于股东权利的确定和行使。
(四) 公司股票的流通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作为交易的标的,原则上可以自由买卖。

  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都存在着程度不等的风险。如果仅以个人的资本去单独进行有风险的经营活动,那么许多营业将无人或无力从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通过将公司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且数额较小的股份,广泛吸收社会资金,使经营风险高度分散,每个投资者都只承担较小的风险。许多西方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将股份有限公司视为新时代的伟大发现,认为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蒸汽机和电力的发明,没有它,大规模的现代化生产是不可想象的。马克思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也给予极高的评价,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这充分说明企业形态的变革,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百年来,股份有限公司在西方国家得到长足的发展。到现代,虽然它在绝对数量并不占各类公司的首位,但就其在各国国发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许多重要的生产流通领域、部门和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大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实行核准主义,即必须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设立方式
1、 发起设立:指公司的全部资本由发起人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人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 募集设立:指发起人认购公司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发行股份,只能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也可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公司。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各国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大都有限制性规定,以防止发起人完全利用他人资本开办公司,自己不承担任何财产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1、 发起设立的程序:相对简单。包括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审批手续、发起人认缴股款、建立公司组织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 募集设立的程序:因需对外招募股份,所以设立程序比发起设立复杂。
(1) 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2)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3) 报送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4) 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不少于35%);
(5)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a) 制作招股说明书;
b) 签订承销协议与代收股款协议;
股份发行有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方式。公司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为直接发行;由证券公司注册作为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为间接发行。我国目前只能采取后一种发行方式发行股票,即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不得自行募集或者由任意一个机构募集,而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由后者采取承销方式销售股票。
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这种承销方式使发行风险由证券公司全部承担,承销费用较高。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代销股票由于证券公司无需承担风险,其收取的手续费较低。
发行股票收到的股款在公司成立前应当由银行代收和保管,公司成立后再由银行转给公司。
c) 申请股票发行的批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取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d) 公告招股说明书;
(6) 进行验资;
(7) 召开创立大会;是募集设立独有的一项程序。
a) 召开时间:
b) 召集人:
c) 创立大会的职权:
(8) 申请设立登记:

注册基金公司 注册股份公司 注册新西兰公司

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