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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资格

更新时间:2016/12/30 18:17:08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901

 

问:我符合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资格,但我在港毕业已多年,我可否申请回港工作?

答:不论非本地毕业生何时获得所需资历,均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


问:非本地毕业生在获得所需资历后,是否只准根据这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一次?

答:非本地毕业生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工作的次数不限。非本地毕业生即使曾根据这安排来港就业并其后离港,亦可就这安排再申请回港就业


问:「学位或更高资历」是否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

答:「学位或更高资历」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例如法学专业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等。


问: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仍未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是否必须返回内地以内地居民身份根据这安排递交申请?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a)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b)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递交申请以中国护照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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