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尼特秘书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移民问答】持H-1B签证允许有双重意图

更新时间:2017/1/13 12:34:01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1152

公司注册咨询电话:0755-82143181

一读者问:

我们的职业移民申请(I-140)和工作许可(EAD)都到手了,我们已经递交调整身分申请(I- 485)。我是副申请人,很想今年回国一趟,但是调整身分申请好像遥遥无期。我现在的工作签证(H-1B)还有三年时间。请问:如果我回国用了移民申请批 准入境,回来的时候是用现有的工作签证工作呢,还是必须得用工作许可?

郑毅律师主答:

移民法上允许工作签证和跨国公司签证(L-1)签证持有者有双重意图,等待绿卡期间出境,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使没有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也不会被认为放弃移民申请。申请人可以从领事馆重新申请工作签证返美,继续为担保他签证的雇主工作。

如 果申请人不能从领事馆获得工作签证或由于其他原因,选择使用回美纸入境,虽然在法律上他的身分是假释入境者(parolee),但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继续为同样的雇主工作,可转回工作签证的身分。以前移民局批准的工作签证工作期间仍有效,到期前可申请工作签证延期,也可申请转换雇主。你不需要使用移民 局颁发的在等待绿卡期间使用的工作许可(EAD)。

 注册深圳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英国公司 注册美国公司 注册BVI公司

公司注册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