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咨询电话 021-68877368
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是指许可证有效期或者即将到期必须要申请延续才能继续合法经营,办理时需提交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委托代理人证明、广告媒介证明等材料,详情请联系我们。
一、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所需材料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2、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广告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1、期刊社按照新闻出版署审核的《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为参考;
2、报社按照新闻出版署审核的《报纸出版许可证》有效期为参考;
3、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有效期为参考。
3、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流程
1、由申请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呈报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2、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4、广告经营许可证延续费用
具体费用请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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