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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国留学签证所需材料
1、两份用德语填写完整、亲笔签名的申请表,附三张白底近期证件照(两张贴于申请表照
片栏)和两份亲笔签名的居留法第55条所定声明书。
2、亲笔签名的护照及其照片页复印件两份。
3、一所德国高校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并须有
APS的情况说明,仅有入学申请证明不够。
4、在德国就读高校的资格证明,即最高学历证明(大学毕业证书、如尚未毕业则出示高考成绩单和大学在读证明)。
5、入境后医疗保险证明。
6、德国留学签证整个留学期间费用证明。
每月须有至少659欧元。若居留时间超过一年,须提供一年的费用证明,可提供以下任一
种证明:
6.1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银行账户上为第一学年存7908欧元的证明,此账户须有一限制条
款:每月取款不得超过659欧元。也可在德国某家银行驻上海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账户。
对此后的费用来源须作可信的说明。
6.2奖学金证明
6.3经济担保书
6.4上述数种档
7、履历
8、志向书,说明为何要赴德国留学
上述2到6点中所述材料均请提交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所有转交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
的材料均须尽量提供德文译文。英文译文可能不符合要求!)
二、注意事项
1、通过审核面试并获得证书的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不论是否属于北京使馆辖区,均须在北京审核部递交简化留学签证申请。签证材料请不要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如果本人无法亲自递交,可委托他人代交。
2、如果(除审核证书外的其它)签证申请材料齐全,也可以在参加审核面谈当天递交签证申请。申请人通过了审核面谈,签证材料将直接转到签证处办理签证。如果没有通过面谈,则退还给本人。
3、签证受理后,审核部会将留学签证申请材料转交至相关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签证办理进程和签证结果审核部均不负责查询。
三、签证费:(官方费用清单)
一般中国境内申请人的审核费中已经包括一次签证费,不需要另外支付。
审核部将不退还审核费中所含的首次签证费。
不属于第一次通过审核部递交的签证申请,需付签证费30 欧元,按照浮动汇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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