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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什么条件构成假冒商标罪

更新时间:2018/7/20 10:11:58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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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什么条件构成假冒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东莞什么条件构成假冒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归哦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4、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5、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东莞什么条件构成假冒商标罪—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的条件
1、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的条件——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注册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注册人。在我国,凡依法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的,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成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就是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没有征得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这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前提条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行为人已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而只是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认为构成犯罪。
2、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的条件——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实践中应划清这几种情况的界限。
3、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的条件——行为人实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商标所有人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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