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86-755-82143181
商标注册书件审查的准则
来源商标注册部编辑
1、基本要求
A:申请书应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书式,并按规定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工整清晰。内容填写完整,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有缺项、漏项;
B:受让人为自然人的,还应在申请书受让人名称后标注身份证件号码;
C:受让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D: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应附上委托书并由受让人盖章或签字;同时转让申请书应加盖代理组织章戳并由代理人签字。
2、共有商标转让申请的书件审查:
A、下列情况均应在申请书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并填写附页;共有商标通过转让成为非共有商标;非共有商标通过转让成为共有商标;共有商标因成员增、减或更替办理转让的。
B:商标的受让人为共有人时,共有人应指定一名代表人,并由代表人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C:共有商标申请转让,申请书的转、受让人名称、地址均应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并盖章或签字,附页填写转让前、后其他共有人名称并盖章或签字,附页不须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