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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商标优先权 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二、 申请商标优先权办理途径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商标优先权申请书件的准备
1. 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2. 商标代理委托书
3. 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四、申请商标优先权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
五、申请商标优先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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