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股东介绍电话:021-68877368
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股东介绍是指对商业保理注册公司股东的介绍,股东是成立公司的重要条件之一,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三、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股东变更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商业保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商业保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股东权利
1、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知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5、直接索赔权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6、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7、提议召集权,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三、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公司条件
1、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2、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3、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4、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四、上海注册商业保理内资公司注册需要资料
1、投资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份、
2、投资方验资报告一份、章程复印件一份;
3、投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资方最近两年盈利,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以上,提供审计报告一份;
5、上海新设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6、上海新设法定代表人、监事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2份;
7、2-3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性有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8、上海新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企划书或可行性报告;
9、需要投资方签字和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五、上海注册商业保理中外合资需要资料
(1)投资方需要资料需要提供:
1、投资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份;
2、投资方验资报告一份;章程复印件一份;
3、投资方(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资各方银行资信证明;
5、境外投资方公证认证原件2份;
6、投资方各方最近两年盈利,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以上,提供审计报告一份;
(2)新设上海公司需要资料需要提供:
1、提供新设公司中文名称;
2、新设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4、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中方和境外香港公司股份比例(境外公司占股不低于25%);
6、2名-3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性有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7、上海新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企划书或可行性报告;
8、需要投资方签字和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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