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商标注册0755-82143181
印尼,是印度尼西亚的简称。印尼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农业富产经济作物,棕榈油、橡胶和胡椒产量均居世界第二。资源丰富的印尼有“热带宝岛”之称,矿业在印尼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印尼,商标只有经过注册才能取得印尼的商标权,专有权只适于使用该商标的同类商品。登尼特主要就印尼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向初次注册印尼商标的申请人作出以下简要说明。
一、印尼商标注册法
印度尼西亚最新修订的商标法于2001年8月1日开始施行,其主要内容如下:关于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根据1961年印度尼西亚商标法的规定,在印度尼西亚首次使用某个商标的自然人和法人享有该商标的专有权,即采取使用取得商标权的原则。1950年,印尼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但尚不属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成员国。
二、印尼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宜。
2、外国公民在印度尼西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必须指定印度尼西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3、 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外国申请人可基于原属国或巴黎公约任一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在自该申请日起算的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三、印尼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文件
1.申请书1份,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1填写申请书的日期;
1.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1.3指定代理人的名称及地址;
1.4如申请人在印度尼西亚无固定居所,应选择一联系地址;
1.5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若是彩色商标,申请人必须指明受保护的商标颜色;
1.6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类别;
1.7如申请优先权,首次申请国的国名及申请日。
2.所有人声明书1份;
3.黑白图样20张;
4.若申请人是公司,申请人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公司法人证明书以及相关的英文或印度尼西亚译文1份;
5.委托书1份;
6.支付自商标申请到注册所有费用的收据1份;
7.若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在印度尼西亚境内不常使用的外国文字或非罗马字母所构成的文字,申请人应提供相应印度尼西亚译文;
8.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后的3个月内提供优先权证明1份,需办理认证。
在印度尼西亚,每一份印尼商标注册申请只能包括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对每类商品或服务必须分别提交申请。商标局在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如文件不齐备,申请人可在接到形式审查驳回通知书后的2个月的期限内补齐所缺文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所缺文件是优先权证明,申请人自申请提交日起算的3个月内补齐所缺文件。申请人在所有申请文件齐备后方可获得申请日。
四、印尼商标的注册、有效期、续展、撤销的时间
注册时间:18-24个月。注册的印尼商标的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日起。印尼商标续展时间必须在商标注册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注册印尼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3年。
五、印尼商标异议
公告和异议商标局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自申请完成之日(即申请日,而不是申请人最初提交申请的日期)起算的14天内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对被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印尼的规定和目前的实际做法,商标只能由拉丁文字和/或图形组成,商标中的中文文字不能注册;
2、商标注册申请一经向印尼商标局提出,所需的补充文件必须尽快提交,否则商标局将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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