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尼特秘书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6/12/20 10:50:04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1239

商标转让86-755-82143181

注册商标可就其注册的全部或一部商品或服务实行附带商誉或不附带商誉的转让或移转。处在申请过程中的商标亦可以转让。一个正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于某些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如不带商誉一起转让,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商标转让才能生效。受让人应在商标转让起6个月内或在审查官允许的期限内,向审查官请求指示,并需按审查官要求的方式和期限刊登商标转让公告。商标转让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匪类类别填写。

日聪集团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全球商标、专利、版权、国际标准书刊号的设计、查询、注册、变更、转让、续展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不仅能提供中国、香港商标注册服务,更专注欧盟、马德里及全世界其他国家的商标注册服务。如有进一步查询,请登录www.for-vip.com或拨打86-755-82143181查询,联系人:杨小姐。

商标转让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