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尼特秘书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商标设计的风险

更新时间:2018/9/15 16:45:19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780

商标注册86-755-82143181

商标注册前设计的风险
案例:
台湾某公司于1992年10月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在第5类药品、消毒剂等商品上注册“毒之诱惑”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初步审定“毒之诱惑”商标,并在第418期《商标公告》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在该商标异议期内,德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该“毒之诱惑”商标提出了异议,被异议人按期进行了答辩。
异议人理由:“毒之诱惑”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9)项商标不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毒之诱惑”四个字极易是人们与毒品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在药品中,因为药品中就有含海洛因成份的止痛药。
被异议人答辩理由:在药物使用上,海洛因并非全面禁止,而是通过有效的药物管理制度,以达到不致危害人体的程度,并加深对产品印象,且能刺激消费者的好奇心,进而达到商标的商业功能。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供的证据,商标局进行了裁定。商标局认为,我们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用“毒之诱惑“作商标,在市场上会对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异议人所提异议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初步审定的“毒之诱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