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咨询0755-82143272
国内注册商标证书用处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权,来自于商标的实际使用。“商标”一词表明,只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标记才可以称之为商标。在相关的市场竞争活动中,商标所有人为了出售更多的商品或者提供更多的服务,通常会通过技术革新、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手段,提高相关商标的知名度。至于消费者认牌购货,信赖某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誉”。事实上,商标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就是商标所有人就商标所代表的商誉享有的权利。
一、推定获得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权利
从商标与商誉的关系来看,商标只有使用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才会为商标所有人带来财产性的权利。然而,很多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局限于某一个区域,例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东北地区或者西南地区,甚至是某一个省或者某一个市。与此相应,相关商标所体现的商誉,或者认可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也仅仅局限在特定区域之内。这似乎表明,如果有人在其他区域就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务使用了相同的商标,只要没有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也可以获得财产权。事实上,这正是欧美国家早期商标保护的经验。
二、提供尚未实际使用的商标的注册
除了已经使用的商标,对于那些尚未实际使用的商标,或者意图使用的商标,注册制度也提供了程序上的权利。根据注册制度的宗旨,尚未实际使用的商标一旦获准注册,也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有效的程序性权利。至少在获准注册以后的3年时间里,商标所有人可以防止他人就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可以对抗他人真诚使用相关商标的主张,可以要求在先使用者仅在原有的范围内使用其商标。当然,就尚未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而言,其程序性权利的范围还是非常有限的。
三、商标注册成为转让和许可的证据
就未注册商标来说,在转让或者许可方面,显然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例如,当事人只能依据双方的合同确定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的事实。而在相关商标获准注册的前提下,商标的转让或者许可,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以外,还加上了商标注册证书的要素,使得商标的转让和许可带有了更大的确定性。事实上,按照英国知识产权法学家本特利的看法,英国自1875年制定了注册商标法以后,唯一起到的作用就是,注册证书成为商标权利有效的证据,不仅有助于权利的保护,而且也便利了商标的转让和许可。[
四、在侵权诉讼中获得更多的法律救济
未注册商标通常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不过,在相关的侵权诉讼或者纠纷中,商标所有人首先要举证证明自己就某一商标享有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在注册商标的情形下,商标所有人只要出示注册证书,就可以证明自己就相关的商标享有权利。即使被告提出权利归属或者权利无效的异议,也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这样,商标注册证书就会成为商标权有效的初步证据。
五、注册商标可以获得刑事救济
在商标侵权中,将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商标使用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上,是最为严重的侵权行为,这通常称之为假冒商标,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制裁。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很多国家的法律,假冒商标通常是指假冒注册商标,不包括假冒未注册商标。例如,《TRIPS协定》第61条规定,对于故意以商业规模假冒商标的案件,成员应当提供刑事制裁。而依据《TRIPS协定》第51条的注释,就本“协议”而言,假冒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了与在该商品上有效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使用了其实质部分与有效注册的商标不可区分的商标,因而侵犯了该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六、注册商标可以获得海关保护
在当今的国际经济背景下,很多商品的贸易或者服务的提供,并不局限于某一个国家的范围。与此相应,如何在进出口的环节上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假冒商标或者侵犯商标权的产品进出海关,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注册商标提供了特别的保护。例如,《TRIPS协定》第51条规定,对于“进口”的假冒商标的商品,在权利人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成员国的海关可以中止放行。该条还规定,对于“出口”的假冒商标的商品,成员国的海关也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中止放行。根据该条的注释,假冒商标的商品是指,未经授权在相关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实质性相似的商标。
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