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登尼特秘书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上海香港申请商标驳回处理

更新时间:2017/7/31 9:58:29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504

上海香港申请商标驳回处理电话:021-68877368

上海香港申请商标驳回处理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采取补救的措施,更多详情可咨询我司。


一、上海香港申请商标驳回处理:复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上海香港注册商标驳回处理注意事项
1、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2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3、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4、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21-68877368  传真:86-21-58402186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上海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楼F座15楼F座。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

在线咨询 x
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