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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自贸区已超标企业纳税人申请

更新时间:2017/8/8 14:45:46 来源:www.onobbb.com 浏览次数:420

上海金桥自贸区已超标企业纳税人申请欢迎拨打热线电话:201-58369667

一、上海金桥自贸区已超标企业纳税人申请
在上海金桥港自贸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入规模已超标可按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来申请资格认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已超标企业纳税人申请条件如下: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以下简称超标小规模纳税人),应当依照《认定办法》第三条、第五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申请资格认定。(注:商业:80万元以上、工业50万元以上)

1、符合《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认定的企业
(1)申请条件: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2)申请时限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申请时应提供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2、超标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不应认定的企业
(1)申请条件: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符合《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即:纳税人属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纳税人(自然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2)申请时限: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月份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申请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申请时应提供资料:《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2份

二、了解上海金桥自贸区已超标企业纳税人申请联系登尼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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