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公司代理记账要求电话86-21-58763186
上海长宁区公司代理记账要求是指一个代理记账机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上海登尼特以下为你详细解说一下上海长宁区公司代理记账要求。
一、上海长宁区公司代理记账要求(条件)
在我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机构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济宁公司注册申请成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二、上海长宁区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计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才能对外提供;
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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