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利得税:0755-82143181
利得税是直接税中的入息税。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及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
缴纳香港利得税的基本条件 :
1、该名人士必须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
2、应课税利润必须来自该名人士在香港所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
3、利润必须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香港利得税税制特点:
1、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
2、资本增值或股息不须课税,亦无征收利息税
3、公司利得税为17.5%
香港利得税报税: 香港税务局规定每年必须报税一次, 政府按公司纯利润的17.5%征收利得税;公司不盈利不交税,新成立公司允许一年半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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