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有边界。搞清楚哪些能代办、哪些必须董事亲自做,才不会把期待放错地方。
能代办的:名称查册、NNC1 与章程制备、递交注册处、领取 CI/BR、委任法定秘书、提供注册地址、建 SCR、年度 NAR1 申报、董事秘书地址变更的 ND2A/NR1 递交、商业登记证续期、开业通知 IRBR200 提醒与协助、做账审计报税衔接、政府信函签收转达。
必须董事亲自做的:签署同意出任董事的声明、签署 KYC 文件、提供真实身份与地址证明、对业务实质作出说明、银行面签。这些涉及个人法律责任,任何机构都不能替你签。
边界在哪,专业度就显在哪。 不负责任的代办说"全部我来、你不用管",把该董事签的字也代签了——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甚至涉嫌虚假陈述。登尼特的边界很清楚:该代办的一步不落,该你签的一步不代。
代办费也要看结构:政府规费归政府、秘书年费归秘书年费、地址费归地址费、审计另计就另计。登尼特给明细,不玩"1980 全包"然后年审加价。
香港公司注册推荐代办,登尼特的价值是:把能代办的做到处理好,把必须你做的提前告诉你、辅导你做对。代办不是替代责任,是分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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