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热线电话:86-755-82143181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已指明,自2014年3月3日起83款在《公司条例》(第622章)(下称「新条例」)下开始使用的香港公司法定文件,以及9款在《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现行《公司条例》(第32章)于新条例生效后的新名称)下开始使用的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香港公司注册处规定:香港公司注册的法定文件,须于2014年3月3日香港公司新条例生效后开始更新。然而,作为过渡性安排,在2014年3月3日起计的三个月期间内,香港公司注册处会继续接受在现行《公司条例》(第32章)下指明使用的现有香港公司法定文件,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新公司条例于2014年3月3日生效后,注册处将不会接受以下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
1、注册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NC1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NC1G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
3、注销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DR1 不营运私人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
4、非香港公司获批准在香港经营业务所采用的名称的陈述书表格N12;
5、清偿或财产解除押记备忘录表格M2;
二、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的新公司条例生效后的八个星期后(即由2014年4月28日起),注册处不会接受以下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
1、注册香港公司表格M1 按揭或押记详情。
三、注册香港公司联系登尼特公司
登尼特公司电话:86-755-82143181 传真:86-755-82143182
登尼特智库网站:www.onobbb.com 邮箱:2355725080@qq.com
登尼特公司香港地址:香港九龙佐敦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楼702-703室
登尼特公司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