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商标注册电话:0755-82143181
在美国申请商标过程中的一个程序,是美国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出“使用证明”。 申请人必需提出证据显示他在美国市场在相关产品或服务业中,实际有在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本文现列出美国商标局对使用证明的相关要求如下。
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
对于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使用的证明,美国商标局希望能够看到该商标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证明。
美国商标局一般会接受:
1. 产品标示或产品卷标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2. 照片显示产品容器或包装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3. 照片显示任何于产品展示包括印有或标出该注册商标
4. 标示在产品本身的商标照片
美国商标局可能会接受:
目录或网页上能清楚的看到在产品的旁边标明该注册商标,或是用该注册商标做为关于产品的部份数据,例如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手册中列出的注册商标
在服务业上使用的商标
当商标使用在服务业上时,美国商标局希望能够看到该注册商标在销售或广告上被使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会接受:
1. 服务业的标志或告示牌的显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照片
2. 与服务相关的说明书‘传单或小册子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3. 广告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4. 相关网页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会接受:
1. 账单中包括该注册商标 ;
2. 印有该服务注册商标的信纸、名片 ;
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接受:
1. 公司内部与营销计划有关的文件 ;
2. 在杂志或报纸中提到注册商标的文章 ;
3. 复印机印出的广告
使用证明的执行
近几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审查商标申请的申请标准越来越严格,常会否决申请人提出的使用证明,申请人必需留意。
智库首页:http://www.onobb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