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IRD)下发税表的时间主要取决于纳税身份(个人或企业)及公司的财务年结日,通常每年4月启动新一课税年度的报税程序。
根据2026年的最新动态,税务局已于5月4日起向全港约277万名纳税人寄出个别人士报税表。以下是不同类型税表的下发及截止时间规律:
1. 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表格)
针对受薪人士(打工仔)及退休金纳税人,俗称“绿色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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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时间:通常在每年5月第一个工作周寄出纸质税表或发送电子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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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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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收到税表后1个月内(2026年为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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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经营者:收到税表后3个月内(2026年为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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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报税优惠:经“税务易”等网上渠道提交,可自动获延长1个月限期(一般纳税人延至7月4日,独资经营者延至9月4日)。
2. 利得税报税表(BIR51表格,针对公司)
针对有限公司及合伙业务,下发时间与**公司财务年结日(Accounting Reference Date)**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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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时间:税务局通常在每年4月1日起批量发出该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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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即使公司在4月1日后才注册成立,税务局也会在公司成立后的第18个月左右发出首张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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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截止日期(基于年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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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结日为4月1日至11月30日:标准截止日为次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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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结日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标准截止日为次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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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结日为1月1日至3月31日:标准截止日为第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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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若未获延期,纸质报税表需在发出日期起1个月内提交,电子报税表为2个月内。
3. 物业税及雇主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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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时间:与利得税同步,通常在每年4月1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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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一般需在发出日期起1个月内提交。
4. 关键提醒(避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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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到税表怎么办:根据《税务条例》,即使未收到税表,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结束后4个月内,若仍有应课税收入,必须主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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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电子报税:自2026年4月1日起,首阶段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实施,受全球最低税制度涵盖的跨国企业集团相关实体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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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后果:逾期提交报税表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万港元及加征**300%**的附加费。建议收到税表后立即核对发出日期,并在日历标注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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